首页 > 新闻资讯 > 招标公告

团三村大埔顶自然村公厕及周边地埕硬底化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原创   人气:349   时间:2024-08-26

团三村大埔顶自然村公厕及周边地埕硬底化建设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s://cqjy.gdagri.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 年 9 月 25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前在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永春北路永兴楼5楼510单元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天信【潮】Z-2024-020

2.项目名称:团三村大埔顶自然村公厕及周边地埕硬底化建设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162,837.84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0844.86元),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都将被视为无效响应,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项,需按采购人的金额填报,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采购需求:本工程主要针对团三村大埔顶自然村公厕及周边地埕硬底化建设。

(1)标的名称:团三村大埔顶自然村公厕及周边地埕硬底化建设工程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其他:无

6.施工工期:4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该单位(广东省外供应商派驻的建造师应符合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规定),取得对应专业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4.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新版“进粤单位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系统,办理诚信信息登记业务(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 8 月 29 日至2024年 9 月 5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s://cqjy.gdagri.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永春北路永兴楼5楼510单元。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纸质资料(全部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一份(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本项目只接受办理手续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2) 以上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25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北京时间)

2.地点: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永春北路永兴楼5楼510单元

五、开启

1.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2.地点: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永春北路永兴楼5楼510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天。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 (https://cqjy.gdagri.gov.cn/)、村公告栏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txzxjt.com/)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 (https://cqjy.gdagri.gov.cn/)、村公告栏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txzxjt.com/)发布,请供应商及时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团三经济联合社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团三村

采购人联系人:许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13600121982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永春北路永兴楼5楼510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

代理机构电话:0768-2204578

 

 

   

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团三经济联合社

 

 

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 8 月 26日

分享到:

微信客服二维码

扫一扫加好友咨询